光亮网讯(通信员 赵仁良) 2011年7月6日,云南省龙陵县人平易近法院就审结了一路灵活车交通变乱责任胶葛。

2011年6月20日,驾驶员冯开平驾驶一辆福田重型货车沿着国道320线由芒市向保山标的目的行驶,车上载有一棵年夜型景不雅树木,13时20分,当行驶至龙陵县龙山卡收费站时,冯开平在交完过路费后继续前行,货车车头已经由过程收费窗口,但因为所载景不雅树木后部略微超越货车车箱,刮擦到收费站护栏,驾驶员其实不知情,继续往前开车,致使了收费站的护栏和收费举措措施严重受损。变乱产生后,颠末龙陵县镇安交警中队现场勘验,认定是冯开平在未确认平安的环境下经由过程收费站造成变乱,应负变乱的全数责任。

变乱产生后,收费站的治理单元龙陵公路治理段和冯开平未就补偿数额告竣一致,龙陵公路治理段在2011年6月30日向龙陵法院告状,要求人平易近法院判令被告冯开平恢复交通变乱中破坏�����hth.txt的收费举措措施。为避免被告在胶葛解决之前将闯祸车辆开走,公路段在告状之前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富保全,法院在两边参加的环境下,依法对闯祸车辆进行了拘留收禁。

颠末调整,原、被告告竣了收费举措措施修复的和谈,而且已在实行傍边,原告向法院撤回了告状。 责任编纂: 朴冬雪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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